“一键弹走”!弹窗广告的“关闭键”不能是摆设

“一键弹走”!弹窗广告的“关闭键”不能是摆设
2021年11月29日 17:16 北京日报

如影随形的网页弹窗广告,将可“一键弹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同时不得有“没有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等情形。

长久“屏霸”的弹窗,就像粘在网页的强力胶,一面不请自来,一面请也请不走。由于零散化、成本低等特点,用户几乎人人对它喊打,监管部门却拿它没有太好的办法。即便早有弹窗“一键关闭”的要求,平台和广告商也有的是“技巧”应对。据北京日报报道,记者近日打开一个名为“侠客电影网”的网站,首页刚刚显示内容,右下角就立刻弹出了一则游戏广告。页面显示的三处“关闭”图标,其中最显眼的一处并不具备关闭功能,右上角的一处则是点后反而弹出了新的网页,只有左上角的图标才是具备关闭功能。

除了设置多个关闭键让用户难辨真假,还有的弹窗会在5秒甚至更长的倒计时后,再出现关闭图标,不仅降低了用户的上网效率,也十分影响浏览心情和体验感。其实,弹窗的广告形式无可厚非;出问题的,是弹出频次太高、质量普遍太低;是强制用户观看,观看时长还得它说了算;是搞这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小把戏,常常不按规矩“出牌”。正在征求意见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倒计时、虚假关闭、多次关闭等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一一予以禁止,等同于把藏在弹窗里的那点“小心机”全部抖了出来,既回应了网友关切,也给弹窗划下了弹出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在惩治手段上,意见稿规定,以欺骗、误导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结合此前媒体曝光的弹窗产业链来看,广告客户只需提供推广页面,约合一次曝光展示只需0.006元,且量越大,单价越低。曝光不足1分钱的成本和3万元的顶格处罚对比,不难猜测,仍有可能出现违法者乱弹窗的现象。提高违法成本,显然是下一步弹窗治理的关键所在。

弹窗素有网络牛皮癣之称,为互联网广告立规矩,就是要管住弹窗耍赖皮的“个性”。至于如何下点猛药,提高对于违规违法弹窗的震慑力,严惩背后的涉事商家和平台,或还需要更多技术性的探讨和条款上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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