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次修订,明确这些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次修订,明确这些处分规定
2023年12月29日 11:07 北京日报

央视新闻客户端

日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一些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等问题,《条例》修订后明确了相应处分规定。

2023年12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江西省科学院原党组副书记、原院长杨文斌的双开通报中指出,杨文斌搞政治投机,结交政治骗子。从近年查处的案件看,湖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山西省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等多名落马中管干部,均被指出存在结交政治骗子的情况。

对此,《条例》在修订过程中,新增相关规定,明确: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违纪 应予处理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工作要求。此次《条例》也对在相关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等行为,明确了处分规定。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以及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等情况,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党察看处分。

不得在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同时,《条例》修订过程中,立足保障人才评价机制的落实,充实完善在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存在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等行为,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充实党员因私出国(境)违纪情形

此外,《条例》修订后还明确,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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