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还要收多久?

彩礼还要收多久?
2024年05月22日 15:54 北京日报

“更像金钱崇拜,不是女性主义的表现。”日前,在世界读书日连线活动上,日本著名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就彩礼发表“酷评”,引发争议。

上野千鹤子是日本女性学、性别研究领域的开创者,在中国也颇有影响力,已出版著作10余种。主持人让她评论彩礼问题,因彩礼已成当下许多年轻人的负担。据某网调研:86.93%的受访者称家乡有彩礼习俗;78.72%的受访者有“因彩礼谈崩而分手”的经历;不含车房,超半数地区彩礼金达5万至15万元……

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今年发布的调研报告,部分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难”问题正在加剧,某地农村彩礼竟涨至50万元。

彩礼的历史悠久,因古代男女婚姻的基础并非爱情,而是家族利益。对于彩礼上涨过快,历代不乏批评者,却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它。想不到,在步入现代社会的今天,还有这么多人要求保留彩礼。

网友们批评上野千鹤子,理由有三:其一,应对传统保持敬意;其二,彩礼有利于女性地位提升;其三,彩礼是老一代对新家庭的资助。

这三个理由其实都不成立。

陈志武等四名学者在《清代妻妾价格研究》一文中,通过数据分析,证明旱灾年份里粮价上升10%,会导致妻妾价格下降33%,二者存在明显的联动关系。这意味着:彩礼市场之所以能长期存在,真正原因是女性被视为避险资产,遭遇重大危机时,可将她们卖掉。反人道才是彩礼的本质。

周代彩礼就很贵

彩礼制度定于周。据唐代杜佑(诗人杜牧的爷爷)的《通典》:“娶妻必告父母,夏亲迎于庭,殷迎于堂。周制限男女之岁,定婚姻之时,亲迎于户,六礼之仪始备。”意思是,夏商时已有迎亲,西周细化为六礼:

纳采:男方向女方初交信物,“纳采用雁也”,大雁每年按时南飞北归,代表诚信。

问名:请媒人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等。

纳吉: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仍是大雁。

纳征:男方送聘礼到女家,相当于后来的彩礼。

请期:约定结婚时间,再次备礼到女家。

亲迎:男方去女家迎娶。

《周礼》中彩礼(纳征)标准是:“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纯色的帛,表示专一)无过五两。”一两(又称一匹)即两端(两丈为一端,每丈约为今2.31米;宽二尺二寸,约为今50.8厘米),五两是一束帛,需“玄(黑)纁(浅红)”色,象征阴阳协调;另送俪皮(成对的鹿皮)。当时有“男女无媒不交,无帛不相见”“非受币,不交不亲”之说。

宋后六礼简化为四礼(纳采、纳吉、纳征、亲迎),朱熹再简化成三礼——纳采、纳成(即纳征)、亲迎。婚约、彩礼与婚礼始终是传统婚姻的三要素。

如此繁琐,《淮南子》道出原因:“民有好色之性,故有大婚之礼。”“待媒而结言,聘纳而娶妇,绂絻(此处读如免,意为礼帽)而亲迎,非不烦也,然而不可易者,所以防淫也。”

周代重“礼治”,即使是贵族,拿束帛、俪皮当彩礼,负担也很大,但“礼不下庶人”,不及平民,只是平民自抬身份,会模仿贵族。

汉代走向全员奢靡

汉代彩礼负担大增。学者施伟在《纳征、聘礼及其相关问题研究》一文钩沉,汉朝自天子至庶人,彩礼均以金钱为主。

皇家初期较克制,“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可到汉惠帝(西汉第二个皇帝)时,娶后聘礼已“黄金二万斤,马十二匹”。汉平帝娶王莽女儿为后,按制给“黄金两万两,为钱两万万”,王莽只受4000万钱,群臣为他抱屈:“今皇后受聘,逾群妾亡(无)几。”可见此时皇帝迎娶,亦花费惊人。

臣民效法皇家。弄臣东方朔娶妻,费10万钱,“用所赐钱帛,取少妇于长安中好女”。董卓娶妻,“聘以辎车百乘,马二十匹,奴婢钱帛充路”,施伟估算,至少160万钱。富商亦踵武,“货殖王家,侯服玉食。婚姻葬送,倾家竭产”。

西汉桓宽在《盐铁论》中直斥:“今宾昏(同婚)酒食,接连相因,析醒什半(意为十人醉倒五个),弃事相随,虑无乏日。”“(婚礼上)今富者皮衣朱貉,繁露环珮。中者长裾交袆(音如辉,意为蔽膝,古代遮盖大腿及膝盖的大巾),璧瑞簪珥。”

汉成帝曾颁诏,禁“车服、嫁娶、葬埋过制”,东汉章帝也指责贵戚“奢纵无度,嫁娶送终,尤为僭侈”,明令禁止。但正如汉安帝所说:“设章法禁,恳恻分明,而有司惰任,讫不奉行。”

秦汉之交,战争惨烈,六国旧贵族纷纷凋零,汉初军功集团多起于布衣,他们的后代为了装贵族,竞奢斗富,“列侯贵人车服僭上,众庶放效,羞不相及,嫁娶尤崇侈靡”,世风始终难逆转。

破落贵族开始卖婚

汉亡,许多贵族世家转贫,与彩礼多的寒门通婚,即“卖婚”(收彩礼不给嫁妆)。

学者顾向明在《中古时期的士庶婚姻及“卖婚”习俗》中钩沉,北魏文成帝曾颁诏:“夫妇之义,三纲之首,礼之重者,莫过于斯。尊卑高下,宜令区别。然中代以来,贵族之门多不率法……今制,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北魏孝文帝也下旨:“皇族贵戚及士民之家……不与非类婚偶。”

婚姻是当时选官的重要标准。北朝“每选举人士,则校其一婚一宦,以为升降”,南朝“不覈(音同合,意为核查)才德,其所进取,以官婚胄籍为先”。

唐长孺先生在《南朝寒人的兴起》中指出:“关于寒人竭力企图和高门联姻的事,史实甚多……东海士族王源(王朗七世孙,《三国演义》称诸葛亮骂死王朗,是虚构)将女儿嫁与富阳富室满璋之。满璋之下钱五万以为聘礼,王源‘以所聘余直纳妾’。”

颜之推说:“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

魏晋时,琅邪王氏、陈郡谢氏等近百家山东大族南迁,南朝士族经孙恩起义、侯景之乱,多数衰落,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赵郡李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得以跃居山东士族首位,号“山东五姓”,但“世代衰微,全无冠盖”。幸“山东士人尚阀阅(古代贵族门前有两柱,左名阀右名阅,用来题记功业,代指家世),后虽衰,子孙犹负世望,嫁娶必多取货,故人谓之卖昏(婚)”。

高门女不肯嫁太子

为打击“卖婚”,唐太宗令重修《氏族志》,贬低“山东五姓”,规定:“王妃、主婿皆取当世勋贵名臣家,未尝尚山东旧族。”但房玄龄、魏征、李勣等与山东士族联姻,薛元超出身“河东三姓”,官至中书令(三省长官,真宰相),却说:“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

武则天时,为抬庶族武家,再改《姓氏录》,称:“当时军功入五品者,皆升谱限。”并令:“凡七姓十家,不得自为昏(婚)。三品以上纳币不得过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为归装(将彩礼全作嫁妆)。夫氏禁受陪门财(即陪嫁)。”

武则天禁豪门间通婚,且为彩礼定价。许多高门女宁老不嫁,“自称禁婚家,益增厚价”。

中唐后,许多山东高门子弟通过科举成高官,唐宪宗时,“诏宰相于士族之家,选尚公主者”,唐文宗选郑覃家女子为太子妃,郑家不同意,将女儿嫁给同属高门的崔皋,唐文宗生气地说:“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

黄巢攻占长安时,“怒民迎王师,纵击杀八万人,血流于路可涉也,谓之洗城”,韦庄叹“天街踏尽公卿骨”,高门垄断政治的局面终结。

吊诡的是,“宰相必由科举”的宋朝更重彩礼。丁骘在《请禁绝登科进士论财娶妻》中写道:“臣窃闻近年进士登科,娶妻论财,全乖礼义。衣冠之家,随所厚薄,则遣媒妁往返,甚于乞丐,小不如意,弃而之它。市井驵侩(音如脏快,原指马贩子,后指市侩)出捐千金,则贸贸然而来,安以就之。”

宋朝男性压力大

宋人重彩礼,因身份制崩溃后,连“宗女当嫁,皆富家大姓以货取,不复事铨择”,想凸显身份,只能多花钱。

据学者霍明宇在《“尚财”还是“尚礼”》中钩沉,司马光提出严厉批评:“今世俗之贪鄙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至于立契约云某物若干、某物若干,以求售其女者。亦有既嫁而复欺绐(欺骗)负约者,是乃驵侩鬻奴卖婢之法,岂得谓之士大夫昏(婚)姻哉?”从宋代起,婚书中往往加入彩礼的细目,以备将来打官司。订婚不是成婚,如女方悔婚,男方可索回彩礼,且“倍之”(得到彩礼同额度的罚金)。

宋代彩礼负担重。敦煌文献中,有北宋初的《邓家财礼目》,是一份完整的彩礼清单,有衣物20多套(件),用了贴金、银泥等工艺(违反了当时的法律),高档丝织品数十匹,还有“联盏一副、油酥四驮、麦四载、羊二十九口、驼二头、马二匹”,夫家且自谦“至惭寡薄,实愧轻微”。

学者王春花在《宋代婚姻中的财礼小考》钩沉,《梦粱录》称:“且论聘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锭、金帔坠也。若以铺席宅舍,或无金器,以银镀品代之。”相比之下,《邓家财礼目》极寒酸。

因彩礼太高,导致“内多怨女,外多旷夫”,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溺毙女婴”的恶俗。司马光曾说:“货有尽而责无穷,故昏姻之家往往终为仇雠矣。是以世俗生男则喜,生女则戚,至有不举其女者,用此故也。然则议昏姻有及于财者,皆勿与为昏姻可也。”

旧方案难解新问题

明清时,主流舆论提倡“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妇求淑女,勿计厚奁”。学者赵露露在《近代婚姻重财现象分析》中钩沉,在淮河流域,清末时彩礼尚轻,“六礼之中,问名、纳彩犹合古礼,不论聘财,随女家之力以备资妆”。民国时,论财之风大起。成“惟问名之礼,嫁必索钗钏数事,以黄金为之,无此则不悦,庶民多效之”。

赵露露认为,彩礼增加,或与战争频仍、民间困窘有关;或与人口减少有关;或与近代观念传入,人们对财富的渴望压倒了传统有关……还有一点不容忽视,随着社会转型,传统已无法匹配现实需要,部分个体因难以取舍,转向极端自私。

学者王笑珂在《彩礼制度的社会功能变迁》中,钩沉了学界关于彩礼作用的四种说法:

婚姻挤压论:男多女少,造成彩礼上涨。

婚姻偿付论:女性出嫁后,娘家损失了劳动力,彩礼是补偿。

婚姻资助理论:彩礼归新婚夫妇所有,是父母资助。

财产继承理论:许多新郎鼓动女方要高额彩礼,变相继承父母的财产。

四种说法试图解释彩礼的“合理性”,但只有基于家族立场,才能成立,与现代社会提倡的婚姻自由相悖。不论如何夸张“有用”,彩礼的底层逻辑都是把女性视为避险资产。陈志武等学者发现:传统社会对妻、妾、寡妇以及童养媳的区分定价,跟一般商品和资产交易市场的定价规律基本一致。

彩礼制度会随着时代进步而消亡,现代人应与时俱进,不应总幻想用旧方案解决新问题。(责编:沈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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