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豆腐渣”工程:是否中饱私囊偷工减料

三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豆腐渣”工程:是否中饱私囊偷工减料
2024年06月25日 13:25 北京日报

近日,央视曝光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即墨区等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是“豆腐渣”工程,房前屋后的化粪池和排污管道根本就没有连通。目前,青岛市城阳区、即墨区已成立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据6月23日央视新闻)。

一边是干净清澈的排污井,一边是下雨后粪水横流的居民区,花费过百万的污水治理工程几年来却形同虚设,实在令人费解。

长期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然而这样的暖心民生工程,却变成只剩表面功夫的“豆腐渣”工程,没有惠及百姓不说,还留下巨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当地政府公信力。

这样的“豆腐渣”“半拉子”工程是如何产生的?三个问题需要厘清。

➤ 其一,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方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或未按施工标准施工的情况?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民法典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据媒体报道,化粪池长期没有和排污管相连,相关设施长期闲置。工程闲置如果是因为质量不达标,或者运行中出现故障,施工方都应该承担责任,及时修理。另外,相关工程还存在建筑材料不达标等问题,一旦发生破损、泄漏,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的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 其二,相关工程是如何过检的?工程监理单位、属地政府是否对工程改造的质量以及实际运行效果进行过严格把关?我国民法典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问题中负有监督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明确,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相关单位如果与施工方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据报道,相关工程由地方财政专门下拨资金进行改造,接受改造的居民还能领取相关补贴。然而改造资金投入后打了水漂,居民补贴去向成谜。是否存在中饱私囊,套取财政资金谋取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这笔钱的去向与“豆腐渣”工程是否有关联?

➤ 其三,群众反映问题后为何相关部门没有及时予以整改?如果该项目在运行阶段出现问题,为何长期没有找到解决方案?

上述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确定,给百姓一个交代。

近年来,多地的农村厕所改造、污水处理等工程被曝光造假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乡村改造工程,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风貌的关键一举,更是关乎百姓实际利益的民心工程,这样的工程容不下“豆腐渣”。项目的施工方与监管者要深挖豆腐渣工程背后的问题根源,严惩责任方。相关单位要清楚,如果工程建设只是为了完成硬指标,应付检查,即使过了眼睛的检验,也过不了民心的检验。只有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严把项目施工关和验收关,才能让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到民生上,让百姓实实在在享受每一项惠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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