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房山警方获悉,“捍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开展以来,房山公安分局紧盯关系民生的各类侵财警情,积极开展“小警情、小案件”攻坚会战。6月28日晚,家住房山的李女士车上现金、手机和手表被盗,接警后拱辰派出所民警及时开展调查,最终将嫌疑人彭某抓获并追回被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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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晚,李女士驾车回家将车停在路旁,下车的时候没留心忘记了锁车门,等到再次回到车里时,发现车里被人翻动过,存放的2000元现金和自己的手机、手表全都不翼而飞,李女士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接到报警后,拱辰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现场侦查,经过调取周边监控,迅速将嫌疑人身份锁定。
29日13时许,民警在拱辰街道一村中将嫌疑人彭某抓获,并追回被盗钱款和手机、手表等物品。
经民警讯问,彭某交代,28日晚他骑着电动车外出购物,停车时一眼就瞧见李女士轿车里放着手机、手表等财物,他再仔细一看,轿车后视镜没有收起,判断没锁车门,于是动了歪心思,临时起意便拉开车门进行盗窃,没想到第二天就被抓了。目前,彭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分局刑事拘留。
很多市民平时开车喜欢把轿车当成临时储物空间,现金、钱包等贵重物品都往车上放,无形之中形成了安全隐患。房山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车辆不是保险箱,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并做到离车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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