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选举明(13)日举行投票安排已准备就绪

行政长官选举明(13)日举行投票安排已准备就绪
2024年10月12日 14:03 北京日报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明(13)日举行,相关投票站设置及所有选举安排都已准备就绪,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提醒选举委员会委员,明早须带同个人的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管委会发出的选委证前往投票站。

行政长官选举明日上午于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会议厅举行,投票站内设有32个划票间(包括2个无障碍划票间)和8个投票箱,供全体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划票及投票之用。

届时,选委会委员完成投票后,将随即进行点票、唱票、总核算工作及宣布选举结果等程序,管委会就各个环节均已作好工作部署。

管委会提醒,选委会委员于明日早上9时至10时期间,带同个人的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管委会发出的选委证,从中葡综合体正门经登录后进入票站,等待投票程序开始;如遗失或忘记携带选委证,可向现场工作人员查询。

根据管委会早前公布的第2/CAECE/2024号指引,选委会委员在划票间内,必须使用管委会提供的专用印章在选票上的方格盖印;非按上述方式填划选票,或在选票上作出任何撕剪、绘画、涂改或写上任何字句,均视作废票。选委会委员亦须确保投票保密,并在划票后即时将选票放入投票箱内。同时,禁止在投票站范围内使用具錄影或拍照功能的手提电话或其他电子媒体方式记錄选委会委员本人或第三人在选票上表达的投票意向,违者构成《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所指的加重违令罪。

此外,按照《行政长官选举法》相关规定,选委会委员不得在投票站内及其运作的建筑物外100公尺范围内透露其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任何人亦不得以任何藉口迫使其透露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否则会构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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