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贷、虚假招聘、就业歧视…… 求职时防范警惕“陷阱”

培训贷、虚假招聘、就业歧视…… 求职时防范警惕“陷阱”
2024年10月25日 15:23 北京日报

近期,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地区对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了一批培训贷、虚假招聘、就业歧视、非法劳务派遣等违法案件,并对其进行通报。高校毕业生求职时要防范警惕类似“陷阱”,如遇到侵害就业权益情况,人社部门提醒应及时投诉反映。

承诺高薪就业,诱骗高额培训借贷

经调查,北京捌五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青岛莱牛教育有限公司、西安讯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通过虚假承诺介绍高薪工作的方式,吸引高校毕业生应聘。随后,诱导求职者参加“新媒体运营”“直播运营”等不同名目的技能培训,收取上万元的培训费用。如求职者无力承担,则诱导其办理小额贷款。但完成培训后,这些公司均未兑现承诺。

上述公司擅自开展职业中介、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并以此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严重侵害求职者就业权益。对此,人社部门依法责令上述公司退还所收费用,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停止办学,并对西安讯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罚款76.7万元。

提示:求职者要看中介机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慎重签署贷款协议或含有贷款内容的培训协议,注意保留相关材料。

虚假招聘,岗位、待遇与实际不符

经调查,江苏苏州兆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获昆山某科技公司委托的情况下,以其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意图吸引求职者应聘,增加社会关注度。甘肃红歌聚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某直播平台发布招工信息,声称“月薪7500元,安排4人间空调房,转正后有五险一金”。但劳动者入职后发现,该厂实际月薪和住宿条件等与招聘承诺明显不符。

根据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采取欺诈等不正当手段。针对这两家公司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侵害求职者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相关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清除不实招聘信息,要求甘肃红歌聚贤公司赔偿求职者相应损失。

提示:求职时可以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详细询问岗位信息、工作内容,对长时间大量招聘、离职率高的要提高警惕。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经调查,广东省清远市人才智力市场在未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与多家用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将数百名劳动者派遣至相关单位。天门社区宏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自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新天门”“天门社区网”发布招聘信息。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对清远市人才智力市场、潜江镇远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违法行为,相关人社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天门宏博公司,当地人社部门责令清除已发布的网络招聘信息,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提示:优先选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正规市场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时,要看清签约的内容,不要盲目签字。

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影响公平就业

经调查,2023年底,上海银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招聘信息,特别备注“XX地已满”“XX、XX地免”等字样,对特定户籍的劳动者就业进行限制,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

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不得包含就业歧视性内容,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对这一公司发布歧视性招聘信息的违法行为,上海人社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清除相关招聘信息,并罚款5000元。

提示:遭遇就业歧视,可拨打12333电话或前往人社部门投诉举报。

黑中介以购买保险为由,克扣工资

经调查,贵州先锋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过程中,以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为由,克扣1.4万余名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共计165.89万元,但所扣资金实际并未用于购买保险,而是被该公司截留挪作他用。

根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该公司克扣被派遣员工工资报酬的违法行为,人社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清偿被派遣员工相应工资。另对该公司拒不配合调查、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

提示:要谨记,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如交费一定要求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李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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