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推行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以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方式对申请人自主申报的住所信息进行智能匹配校验,校验通过的,申请人无需提交书面的住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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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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