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何特点?石景山法院发布白皮书

近五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何特点?石景山法院发布白皮书
2024年12月03日 15:44 北京日报

记者3日从北京石景山法院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院近五年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占84%,且呈上升趋势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比高,以互联网为犯罪媒介实施侵害的案件逐年增加,家长“监护不能”现象长期存在。对此,该院探索“融合式”审判新模式,全方位保护“校园欺凌”等被害人,助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侵财类犯罪有所下降,但性侵类犯罪已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问题,以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强奸为主。强奸类案件以“熟人”作案为主。

以互联网为犯罪媒介实施侵害的案件逐年增加。随着时代发展,未成年人学习、交友更多依靠互联网实现,但网上信息良莠不齐,未成年人判断力、自控力差,更易受到不法分子诱骗。特别是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网络交友平台已成为犯罪分子寻找侵害目标的主要途径。经调研发现,目前部分网络交友软件针对未成年人的限制不足,在应用商城与登录界面,未成年人仅通过自选年龄的方式就可下载使用成年人模式,且部分软件还提供屏蔽手机联系人、优先推荐学生、获取地理位置等功能,为家长监管制造困难,为犯罪分子线下联系被害人提供了渠道。

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多存在外部保护缺位的情况,家长“监护不能”现象长期存在。在“熟人性侵”“网络猥亵”等案件中,被害人家长或忙于工作或疏忽大意,未关注被害人心理状况及上网情况,犯罪行为就在身边潜藏而未能及时发觉。行业监管亦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案件中洗浴中心、酒店等营业机构不核实未成年人身份即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为犯罪发生提供了场所。

而“不良交友圈”是未成年人犯罪诱因。未成年人犯罪中共同犯罪形式占70%。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易受不良的交友圈影响,讲究哥们义气,拉帮结派相互怂恿、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较为常见的犯罪类型为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

对此,石景山法院副院长詹文杰3日介绍,该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探索出融合审判职能、特色机制、职能延伸的“融合式”审判新模式。

诉前环节融合源头治理,以“相伴青春法官工作室”强化犯罪预防。该院与区教委签订法治共建协议,在全区50余所学校成立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小组,将普法宣传融入学校日常教育,积极预防和调解校园矛盾纠纷,打造平安、无讼校园。

诉中环节融合审判职能,该院与区妇联共同建立“相伴青春观护站”,聘请社会观护员开展社会观护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在近70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开展该项工作,80余名未成年人从中受益,经社会调查观护的案件调解、撤诉率约55%,服判息诉率高达90%以上。

诉后环节融合社会治理。石景山法院牵头与团区委、区检察院、司法局和教委合作建立北京市首个综合性帮教基地“青春护航基地”,涵盖复学、就业、城市体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个帮教项目,截至目前已帮助60余名罪错青少年复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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