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表示,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值得关注的是,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这就意味着,增值税征收率从此前的5%下调到了3%,降幅达40%。
公告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

记者查询发现,此前,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新增值税法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是为了落实新增值税法实施出台的。”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新增值税法关于征收率有统一要求。其中,第十一条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据其介绍,现行增值税征收率有3%、5%两档,立法时已进行统一,取消5%这一档,而5%主要适用于住房不动产交易。
施正文表示,公告表示,继续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很好地保持了立法后的税制连贯性。同时,将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的增值税征收率,从5%下调到3%,是落实新增值税法的重要举措,体现税收法定和简化税制的立法精神。
“个人住房涉及千家万户,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面临稳定发展和转型的当下,降低增值税率将有利于降低税负。”他认为,此举将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流动性,活跃住房交易,为房地产行业的市场预期与消费需求注入活力。
根据两部门公告要求,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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