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独居失学父母涉侵权

13岁男孩独居失学父母涉侵权
2026年09月29日 18:12 看点资讯
【#13岁男孩独居失学父母涉侵权#】#被父母落出租屋男孩小区里翻垃圾桶##租客欠7万租金消失留13岁儿子独居# 近日,广东珠海一位马女士向南方+记者反映,其公司在珠海香洲区的水岸华都一套房租给一名租客,因租客长期拖欠租金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出租方通过诉讼,判令租客腾退房屋、结清相关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可判决之后,前租客家长走了,却把13岁的孩子留在屋中。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曾江燕律师分析认为,本案生效判决已经明确出租方公司有权收回案涉房屋,出租方并不对屋内这名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职责。曾江燕律师表示,男孩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依法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即便父亲提供生活费、母亲偶尔探望,也不等于已经完整履行监护职责,父母很可能构成监护违法。如果查实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监护照料义务,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以监护人本人同意为前提,民政部门可依法对男孩实施临时监护。相关单位也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父母监护人资格,即便监护资格被撤销,父母仍需要承担抚养费。此外,男孩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无法正常入学,监护人不配合办理就学手续,已经涉嫌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法对监护人开展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把13岁孩子持续置于失学、缺少实际照护的处境,是监护责任缺失,是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曾江燕说,案件需要兼顾生效判决执行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实现法理和情理的平衡。(南方日报)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