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A股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例如绝味食品(603517)、ST智和(603869)、任子行(300311)。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上述上市公司均面临投资者诉讼,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7321036999或小程序“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关于上述公司诉讼案件的新进展,投资者可持续关注。
绝味食品(603517):公司被立案调查,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2024年8月15日,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绝味食品”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绝味食品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尚不清楚,但公司曾因信息披露违规而被湖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023年4月29日,绝味食品发布《湖南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据公告内容,湖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转让协议;(二)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四)经营性占用公司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绝味食品近期才荣登“2024年度中国餐饮品类十大品牌-2024年度卤味十大品牌”榜首,是卤味行业当之无愧的龙头企业,“绝味鸭脖”也可谓国民零食,公司如今却暴雷被立案调查,实在令人咋舌。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4年8月16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8月16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以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ST智知(603869):被立案调查,此前已发布更正公告
2024年8月15日,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智认知”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虽然公司刚被立案调查,但公司在2024年4月30日已经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2019年、2020年存在部分业务提前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的情形,导致公司2019年度增加营业收入75,488,274.33元,增加营业成本59,709,996.45元;2020年减少营业收入48,322,334.50元,减少营业成本36,747,994.44元;2021年减少营业收入27,165,939.83元,减少营业成本22,962,002.01元。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了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号)。根据《决定书》的内容,新智认知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披露 2023 年度业绩预告;二、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4月25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以通过17321036999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任子行(300311):被立案调查,股民可登记索赔
2024年8月9日傍晚,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子行”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4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任子行在该公告中称,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主要系公司自查发现全资子公司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年度存在多计资产、多计收入、多计利润等情况,并称公司已进行积极整改,并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及《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此外,我们注意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6日对任子行作出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1572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4月30日,任子行披露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根据该份《专项说明》我们知悉,任子行2023年度确认了与某客户签订的两份合同相关的软件开发项目收入4,350.62万元,相关营业成本2,975.80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任子行管理层未能就上述软件开发项目的执行过程包括验收情况提供充分的资料和依据。据此,任子行此次被立案调查或许与该非标审计意见也有一定关系。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以下两个区间内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1)于2020年4月30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4年8月10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8月1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信本股民索赔”提醒,上述上市公司皆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而面临投资者起诉,符合文中索赔条件的股民,可通过17321036999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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