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规, 明起实施!

这些新规, 明起实施!
2023年11月30日 15:55 贵阳晚报官方微博

  12月,一批民生新规开始施行

  关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推动社保经办服务“便捷办”“高效办”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12月1日起施行,要求加强有关部门与经办机构信息共享,明确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证明材料,缩短社会保险经办时限,明确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程序,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要求经办机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便利。

  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12月1日起施行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牙膏的功效宣称、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并调整牙膏分类目录。牙膏的功效宣称范围和用语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

  简化简单食品制售行为的许可规定

  12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促进科技向善

  12月1日起施行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划定了科技伦理审查的主要范围,重点是可能影响人的合法权益和动物福利以及对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带来伦理风险的科技活动。

  完善律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监管制度

  修订后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明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按照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备案。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当指派律师进行有关的核查和验证工作,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工作人员只能从事相关的辅助工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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