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专家解读新冠病毒感染实行“乙类乙管”

市疾控专家解读新冠病毒感染实行“乙类乙管”
2023年01月15日 19:06 大庆晚报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这意味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将从2020年1月20日起采取的“乙类甲管”措施变为“乙类乙管”。

市疾控中心传染病科主任医师王璟说,我国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发生时的危害程度,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40种,其中甲类传染病两种,乙类传染病27种,丙类传染病11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两种。

王璟说,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策略,实行动态调整,依法科学管理一直是我国应对传染病的基本原则。具体将一种传染病划定为法定或者不列为法定传染病,列为哪类法定传染病,是综合考虑病原体特性、疾病特征、传播速度和范围、对生命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人群免疫力、卫生系统的防控救治能力等因素而做出的决策,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传染病的分类就会做出相应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也会相应地优化调整。

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市疾控中心倡导广大市民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王璟建议,广大市民要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来源:大庆日报

责编: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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