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
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撤并杏树岗小学的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为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水平,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红岗区结合区域教育资源实际情况,拟于本年度将杏树岗小学撤并。现将有关工作面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4月19日-5月18日)按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
honggangqu058@163.com
2.办公电话:
0459-4197921
大庆市红岗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9日
来源: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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