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市民问政
地下停车位取暖费如何收取?
市热力集团回复: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庆政规〔2015〕16号):
(一)居民供热价格住宅、福利院、权属人自有车库:每供热期29元/平方米。购买长期使用权且具有供热设施的地下停车位:每供热期14.5元/平方米。
(二)非居民供热价格公建:除居民、商服以外的其他建筑:每供热期34.5元/平方米。商服:商业、饮食业、服务业、营业性娱乐场所、修理业对外营业面积部分及经营性车库等:每供热期43.5元/平方米。
来源:大庆日报
责编:贾鑫宇
审核:代宝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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