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冲撞行人案一审宣判#[话筒]#樊维秋死刑#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查明,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2024年11月11日晚,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后果。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部分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和宣判。2024年11月11日19时48分许,一辆小汽车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撞倒多名行人后驾车逃逸。警方接报后迅速派员到场处置,并协助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当晚21时16分,珠海市体育中心发布公告称,即刻起暂停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待定。21时30分许,珠海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司机樊某(男,62岁)已被警方控制,相关调查处置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和珠海市迅速调派数百名救援人员对事件现场伤员开展紧急救治。国家卫生健康委派出国家级专家团队11人,于12日赶赴珠海,指导支持当地伤员救治工作。11月12日,珠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案件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公安机关组织民警迅速到场,将嫌疑人樊某(男,62岁,离异)当场控制。樊某在车上持刀自残,目前仍在救治中。初步查明,案件系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11月16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