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 通讯员 王曦 汤丽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许多人的梦想和追求。购房后满心欢喜等待交房,交房日期临近却被告知开发商无法按约定日期交付,需要延期,遇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赔偿吗?今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讲解开发商未按期交付房屋时购房者该如何维权的注意事项。
案例回顾:2022年2月,在长工作多年的刘女士购买了位于长沙河东某楼盘的一套住宅,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然而,约定的交房日期已过,刘女士还未收到开发商可以收房的通知,遂主动联系开发商。得到的开发商答复是:房屋暂未达到交付标准,不能按期交付。直到7个月后,刘女士才拿到房子钥匙。这让刘女士很气愤,却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以案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刘女士)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支付购房款,而开发商的主要合同义务则是交付商品房。在上述案例中,刘女士已履行了她的主要合同义务,即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然而,开发商却未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内交付房屋,逾期了7个月才交房。这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开发商未及时履行自身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那么,刘女士该如何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呢?首先,她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支付违约金。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延期交付的违约金标准,那么刘女士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然而,如果开发商拒绝协商或者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她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确保自己对合同内容有充分的了解,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据可依。在购房前,可以提前了解开发商的信誉和口碑。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开发商,降低延期交付的风险。
如果遇到开发商延期交付的情况,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延期交付的具体原因和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维权过程中,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延期交付通知书等相关证据至关重要。这些证据可以作为维权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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