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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人民公安报社湖北记者站文字编辑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必要的出差及加班。
(二)岗位要求
1.新闻传播、中文及公安、法律、政治、历史等相关专业;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3.从事文字写作3年以上,有市州级以上媒体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年薪8至10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应聘要求
1.报名。将《个人详细履历表》发送至邮箱:329371374@qq.com,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初审。人力资源公司根据岗位条件,对自愿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政审。人力资源公司会同用人单位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5.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6.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体检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李宗吾 027-67122462
简历投递邮箱:3293713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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