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南宁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通报了近期依法查处的两起网民造谣事件:一起为“村委挪用公款”,另一起为“南宁某农贸市场发生地震”。目前,两名造谣者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造谣“村委挪用公款”,村民商某某被罚
今年1月,横州警方接到横州某村委报警称,村民商某某在抖音平台发布多条关于横州市某村委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和集体经济收支相关的不实信息。
据该村村委工作人员描述,该村经过村民代表会、支委会等相关会议商定后才决定集体经济收益方案,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村民无异议后才委托银行将钱打到村民的账户上。男子商某某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发布视频造谣村委挪用公款,引发关注,评论数超过400条,严重损害该村权益。
公安机关依法传唤男子商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商某某承认在村委公布集体资产分红后,认为要去银行开户才能领到分红,不能直接领取现金,怀疑是村干部挪用公款,便发布多条毫无根据的视频抹黑村委工作。目前,警方已依法对商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男子造谣“南宁某农贸市场发生3.1级地震”
今年2月,南宁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男子韦某为博眼球,在抖音发布图片和视频称“南宁某农贸市场发生3.1级地震,震源深度10公里,造成了3人死亡1人受伤”,该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经调查,韦某对其使用手机杜撰、发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属地警方已对韦某进行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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