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私带警械跨省抓人被判滥用职权罪,典型案例揭远洋捕捞式执法乱象

警察私带警械跨省抓人被判滥用职权罪,典型案例揭远洋捕捞式执法乱象
2024年11月25日 18:55 第一财经日报
【#警察私带警械跨省抓人被判滥用职权罪#,#典型案例揭远洋捕捞式执法乱象#】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趋利性执法的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公开的案情显示,某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私自携带警服、手铐、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驾驶车辆前往浙江、江苏等地,意图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企业家索取财物。2023年6月11日,杨某某、占某某根据事先查询的信息,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将企业家沈某从江苏吴江家中带走,在车辆行驶途中,杨某某暗示沈某可以帮忙处理案件并索要财物。后沈某乘二人不备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并报警。最终,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七个月。警察私自携带警用装备跨省抓走企业家,案件披露的细节着实荒诞。该案一经公开,便引起了公众对于公安依法办案与趋利性执法乱象的激烈讨论:涉案警察被判滥用职权罪是否适当?为何警察敢于私自跨省抓捕企业家?“远洋捕捞”式的趋利性执法乱象为何频发,难以根除?第一财经采访的法律界人士表示,浙江省检察院公开此案例的积极意义值得高度肯定,但据已公开的案情,该案的罪名认定仍值得商榷。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王才亮指出,此类“远洋捕捞”事实上只是趋利性执法的冰山一角。“趋利性执法严重破坏营商环境与社会秩序,应当依法处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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