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早期的John Galliano,Marc Jacob,到今天的Phoebe Philo,离开奢侈品平台后,都没有做起来自己的品牌。连已过世的老佛爷Karl Lagerfeld,为香奈儿和芬迪都创造了里程碑般的司奇迹,同样没有做成自己的同名品牌。
为什么?
因为本质上它们是两件事!
拥有自己的品牌,几乎是很多优秀设计师的梦想。
但从设计才华到创业做品牌,设计才华仅仅是做品牌的一个良好条件,但距离做好一个品牌,还差个十万八千里。
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工作范畴不同
设计师主要负责产品创意与开发,创业一个品牌本质上是一门生意,其复杂度与广度远超产品设计。
在大平台工作的设计总监,大多只对创意与开发负责,至于后期供应链,营销公关,零售运营基本不需要设计操心。
而当一个设计师创业时,会发现真正占据主要时间的是供应链还有诸多琐琐碎碎的事情。
能力要求不同
工作范畴要求不同,对人的能力要求自然也就不一样了。
奢侈品的设计总监更被关注的是创意。一定程度上,即使是天马行空的创意也是被鼓励的,因为这样才可以引起媒体的头条关注。至于创意本身是否成功转化成了销售,是另外个问题。对于奢侈品,盈利线是多样化的,除了成衣,盈利的多为皮革制品,与品牌授权(特别是美妆护肤眼镜)。
但创业,虽然也需要创意,更需要务实的供应链管理,零售运营,团队管理等。这些既极其占用精力,又很需要理性大脑。
性格要求不同
许多设计天赋特别高的设计师,性格也大多孤傲,在商业上近乎商业文盲。完全不知道赚钱是怎么回事,甚至一定角度还有些鄙视金钱的铜臭味。有一种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的气概。这也是做商业的大忌!
更不要谈如何高效管理团队,做好资源的统筹与管理?
所以历史上如果高天赋的设计师有所成就,其背后必然有一位伴侣式的商业伙伴。就如Prada背后有其丈夫,川久保玲背后也有她老公。
所以无论是投资一个设计师品牌,还是创立一个设计师品牌,仅仅看设计师才华是远远不够的。
美国为何成就了一批设计师品牌?
相对法国的这些成就了奢侈品品牌却没有成就就自己品牌的设计师,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设计师品牌。他们现在都被视为商业帝国,但早期起步时也就是设计师品牌。包括但不仅限于Calvin Klein, Oscar De La Renta, Donna Karen, Ralph Lauren。以及后期的Kate Spade, Michael Kors, Alexander Wang等。
在法国除了几个老牌奢侈品品牌,几乎找不到和他们对等规模的设计师品牌。
这个背后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美国设计师和欧洲设计师很不一样。
首先土壤不一样。美国是一个极其擅长branding的国家。美国品牌做到全球top 1与其强大的branding与marketing有着巨大的关系。而这背后,又与其发达的资本市场,开放的吸收新事物的思维,及在品牌营销方面的学术研究能力息息相关。无论是研究广告传播还是消费者,美国学术界与商业都研究得最透彻。这个只要看看他们当地有多少市场研究机构,以及top期刊里有多少是研究美国品牌的就知道了。
就总体而言,至少从我了解的美国设计师,普遍比这些奢侈品设计师要懂商业逻辑得多。或者说,也更务实得多。
其次两者的风格不一样。美国设计师一开始走的都是实穿路线。简约休闲带些运动感。即使在设计上,也依然强调了务实的精神,而不是像欧洲设计师那样特别强调创意及吸睛。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不少做设计的人也看不上美国设计,觉得他们那个根本就很boring的设计。所以Tom Ford才去了欧洲找工作。因为在他看来,美国哪有时尚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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