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图书馆面向全市征集地方文献
记者11月11日从市图书馆获悉,为了能够更加全面和系统收藏地方文献,即日起,焦作市图书馆面向全市长期征集焦作市地方文献。
征集范围包括公开出版物和内刊出版物,形式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画报等印刷型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数字文献等非纸质书资料。有关焦作地区的地方志、行业志、民族志、乡土志、山川志、地名录、地图、家(宗、族)谱等历史性资料;焦作地区的风土人情;水文、地质、气候灾害异常资料;名人文化、美食文化、城市发展等研究资料及其他有关有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
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出版的各种公开或内部发行的报、刊、论文集、汇编本等出版物(例如编印的政府公告、文件汇编、地方性法律法规、统计资料、会议文集、文件汇编、年鉴、地图、名录、宣传资料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及其他有价值的文献资料);在我市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相关印刷品、图片、音像等各种资料。
焦作地区的各种历史文献。包括各个历史时期的焦作市史志史料(地方志、部门志、企业志、人物志、风情志、党史、校史、厂史、村史、事业史、大事记等);党史资料以及文物资料;民间流传的谱录(家谱、族谱、宗谱等);地方戏和反映焦作社会生活的文学作品;焦作对外交流的文献资料;对研究本地区有参考价值的文集、杂著等;其他各类地方文献资料。
焦作地区的古今名人资料。包括著述作品、手稿、生平传记、学术评价、声像资料、字画、金石、藏书。
焦作历代各界人士的照片、手稿、日记、信函、传记、回忆录及其创作的各类专著、画册、字画等。各界人士包括现籍、原籍在焦作的,或原籍虽不在焦作但曾在焦作工作、生活过的并有影响的中外人物。
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在市级名录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有关资料,包括所有文字资料及碑帖、照片、纪念册、宣传册等。涉及焦作地区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历史地理、教育卫生、文化艺术、风俗民情等各个方面内容的本省、市和外省、市出版物。汇编成册的重要会议文献,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具有地方特色的重要事件及重大活动的记载和形成的相关文献。
违反出版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宣扬封建迷信和邪教思想,内容低俗、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等资料不予收藏。
市民可到馆捐赠。属征集范围的地方文献,需要到馆进行捐赠,单位、个人均可在周一下午和周三至周六的8时30分至17时30分,将文献资料送至市图书馆六楼地方文献阅览室。
邮寄时请注明“地方文献捐赠”及捐赠者姓名、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焦作市丰收路与长恩路交叉口东南角焦作市图书馆;邮编:454000。
捐赠文献数量较多的单位、个人或不适宜以上两种方式捐赠的,该馆可派人上门收集。市图书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作为捐赠文献被市图书馆收藏的凭证。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改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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