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专业!焦作一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人→

不限专业!焦作一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人→
2024年12月03日 12:05 焦作日报

根据工作需要,经孟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受孟州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孟州市开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数量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畜牧兽医专业优先),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三)招聘数量:11人。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心理素质,热爱畜牧工作,能够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孟州市动物防疫工作;

4.年龄:男18~40周岁,女25~40周岁,从事过畜牧兽医工作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5.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规定,由用工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岗位,不服从者取消聘用资格;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7.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工作性质原因,报考人员限孟州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收容管教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8.其他不适宜从事孟州市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情形。

三、主要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我市11个乡镇办的畜禽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

2.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3.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抗体抽样送检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等工作;

4.负责开展辖区内动物疫病的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人畜共患病防控和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发现的死亡畜禽收集处理;

7.负责畜禽养殖场(户)养殖档案建立、安全生产、畜禽粪污指导、“瘦肉精”抽检排查等工作,开展风险评估采样、畜牧业调查统计等与畜牧业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孟州市开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河阳大街人民广场东锦府苑楼下 联系电话:18839191222)

3.报名费用:80元。

4.报名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3)个人工作简历信息。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内容为社会热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专业相关知识等。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从事该相关岗位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考试题型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测试人员。达不到1:2的,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可降为1:1.5,仍达不到1:1.5的,按1:1.5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进行测评,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以评委现场评分为准,评委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最终成绩为所有评委打分成绩之和的平均成绩在计算面试平均成绩时,对于面试当天的缺考人员、违纪人员和无效成绩均不作为计算过程的原始数据。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录取人员接通知后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招聘人数存在差额的,按照总成绩顺序替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政审人员。

(六)聘用

经体检、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各岗位工作,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农业农村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43号)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六、其他

本次招聘,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给予解聘。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来源:中原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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