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项问题!深交所向金科股份发布关注函

涉多项问题!深交所向金科股份发布关注函
2021年07月16日 12:14 深蓝财经

7月13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7月9日,金科股份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金科股份股东陶虹遐向董事会秘书张强寄送《关于限期发布解除的函》。金科股份实控人黄红云表示,其没有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主观意愿,但充分尊重陶虹遐的意见。陶虹遐直接持有金科股份2.49%的股份,同时持有公司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持股比例占你公司总股本的 7.24%)、重庆虹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淘公司”,持股比例占你公司总股本的 6.96%)49%的股权。

对此,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关于限期发布解除的函》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约定披露期限、解除一致行动的原因及依据,并说明相关函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双方一致行动关系是否解除,解除程序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说明黄红云与陶虹遐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股权相关协议和安排,并以股权结构图的形式,说明黄红云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前后,黄红云的持股变化情况。

此外,7月9日公告显示,金科股份于7月8日收到主要股东的书面文件,为保障和巩固黄红云对金科股份的实际控制地位,当黄红云对金科股份实际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小于等于 20.5425%的情况下,该主要股东将其持有公司 6%股份比例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红云行使,有效期为五年。

对此,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说明主要股东的名称,与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书面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构成承诺,主要股东剩余股份的持股比例,相关表决权委托事项是否触发股东要约收购义务。

最后,深交所还要求金科股份在7月1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柏金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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