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宗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两名被告男子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超过1亿条。
王某书、王某鸿受审。通讯员 黄叶华 摄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王某书从同村的王某渊、王某轩(另案处理)两人手中获取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存放于百度网盘、台式电脑中,并通过群发QQ信息的方式在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获利。
2016年12月份被告人王某书通过百度网盘将约5GB的公民个人信息免费分享给被告人王某鸿,王某鸿亦通过群发QQ的方式在网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获利。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期间,两被告人以批量形式非法多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并以此牟利。
2017年6月7日,王某书、王某鸿在海口市琼山区网吧内被抓获。经昌江县公安局技术侦查与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搜查和检查统计,王某书持有的两个账号网盘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为5426万余条和5223万余条,王某鸿持有的账号网盘中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为5460万余条。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书、王某鸿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南国都市报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 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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