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规定一个月前已实施 场外资金将积极申购

发行规定一个月前已实施 场外资金将积极申购
2017年10月10日 22:33 西南证券张刚

发行规定一个月前已实施 场外资金将积极申购

西南证券张刚

10月10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公告,公告中对多条办法进行了修改。

第九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其中,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配售,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配售。

此规定实际上已在资本市场生效。证监会曾于2017年5月26日就上述修订向市场征求意见,9月7日正式发布实施。所以,此规定并不会对目前的市场产生实质性影响。新修订内容增加了养老金的配售待遇,之前的优先配售对象中仅为公募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由此可见,一级市场申购的投资方式仍将保持可获得无风险收益的优势,而近期的新股发行节奏出现加快的趋势,且中国人保9月29日经核准发行、披露招股书,拟在上交所发行不超45.98亿股。大盘股若在近期被安排发行,为满足持股市值的要求,投资者将增持沪市低估值蓝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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