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藏在大米、根雕里,挪用金库贩毒……广西公布5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例!

毒品藏在大米、根雕里,挪用金库贩毒……广西公布5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例!
2024年06月24日 20:30 广西新闻频道

2023年广西法院共审结毒品案件2907件

重刑率为13.68%

新闻发布会

6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全区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和参与禁毒工作情况,并公布五起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出席新闻发布会。

2023年以来,全区法院统筹推进毒品重点治理,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共审结毒品案件2907 4596 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29 人,重刑率为13.68%,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5.88个百分点。今年1-5月,全区法院共审结毒品案件1282 1825 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8 人。

陈敏表示,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态势,2023年较2018年下降了63.13%。毒品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从2018年的18.25%降至2023年的5.91%,今年1-5月该类犯罪占比为8.47%,禁毒工作成效明显。但随着毒品犯罪手段更加复杂、多样、隐蔽,犯罪手段更加智能化、隐秘化,同时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滥用结构更加复杂。

“整体来看,我区禁毒工作仍面临潜在风险和严峻挑战,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任务依然繁重。”陈敏介绍,全区法院坚持从严惩处原则,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提升打击效能;践行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对罪行极其严重的覃培春、陈贵虎等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命令,对黄海甜、李神、韦白等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

据了解,2023年以来,全区法院持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力度,充分运用财产刑和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举措,强化执行力度,捣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全区法院毒品犯罪案件执结率为89.88%,执行到位金额2002万元。通过加大审判监督指导力度、开展专项调研、制定业务指导文件、编发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不断规范全区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控,提升审判质量,确保依法、准确惩治毒品犯罪。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和组织集中公开宣判等形式,在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工作成果,形成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五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例

01

刘晓粦等14人制造、运输毒品案

2015年10月至11月间,被告人刘晓粦、周明(另案处理)、欧晓东(另案处理)、刘裕锋等14人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在博白县菱角镇横塘村塘亚角队上塘的一处山塘边的废弃猪场制造毒品氯胺酮,从安徽省亳州市购买制毒原料并运送到广西进行制毒,并意图将毒品运输至广东,在装运毒品氯胺酮的过程中被抓获,缴获氯胺酮可疑物45袋,经称量和检验,这批氯胺酮净重共1078.04公斤。

2021年12月31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刘晓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七年不等。宣判后,刘晓粦等人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维持原判。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刘晓粦的死刑判决。

02

黄海甜、黄丽妃贩卖毒品案

2017年7月,被告人黄海甜(女)、黄丽妃(女)共商从广东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回广西上思县销售牟利,黄丽妃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金库现金40万元共同贩毒。筹措资金后,黄海甜让蒙杰贵安排欧文(两人已判刑)前往广东取毒品回上思县。7月25日,公安民警在南宁市将欧文抓获,查获毒品11包,净重10936.36克。黄海甜、蒙杰贵、黄丽妃相继被抓获。

2019年7月11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海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丽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维持原判。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黄海甜的死刑判决。

03

陈贵虎、陆学文运输毒品案

2019年10月10日,被告人陈贵虎为获取高额报酬,接受“王哥”(在逃)的雇佣到广西藤县德邦物流公司领取藏匿有毒品的根雕(即茶几台)运输给他人。陈贵虎遂组织被告人陆学文和郑传勇、农天均(二人均另案处理)一起前往广西运输根雕。到达后陈贵虎、陆学文望风指挥,与郑传勇、农天均在物流公司领取根雕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查获毒品69包,共计36500.5克。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6日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贵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陆学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陈贵虎、陆学文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陈贵虎的死刑判决。

04

韦白等6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

2019年10月份,被告人韦白与缅甸毒贩商量购买毒品,商定由韦白先支付部分毒资从毒贩手中购买480万的毒品回柳州贩卖。2019年11月20日,被告人赵家弟驾驶从缅甸经改装并藏匿有大批毒品的面包车到柳州与韦白交接时被抓获。公安民警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94包,净重32542.53克;毒品氯胺酮1包,净重999.1克。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0日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韦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及走私、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宣判后,韦白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维持原判。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韦白的死刑判决。

05

覃培春、黄建木、吴柱运输毒品案

2019年8月初,被告人覃培春联系他人从云南省瑞丽市运输毒品到藤县。8月4日中午,覃培春得知夹运毒品的货车即将到达藤县太平镇,便安排韦雄斌(已另案判刑)负责接应接收毒品,安排被告人吴柱负责跟踪货车望风。韦雄斌则指使被告人黄建木将货车从太平镇古龙十字路口带到齐村八角晒场,雇请工人将货车运载的大米卸下,把藏匿在大米中的2袋毒品取出。同时,吴柱搭乘车辆从太平镇古龙十字路口一直跟随在货车后面望风,直至货车驶入齐村八角晒场。当日下午,公安人员在齐村八角晒场附近截获用摩托车接运毒品的黄建木和80块毒品,在古龙镇小学附近抓获吴柱。经称重及取样鉴定,查获的80块毒品共计27526.74克,海洛因含量为58%-64%不等。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9日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覃培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黄建木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吴柱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宣判后,覃培春、黄建木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覃培春的死刑判决。

来源 | 南天一剑

编辑 | 李姗姗

责编 | 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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