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怎么说呢?
打斗真的很精彩,开场冲锋队与悍匪的枪战,甄子丹饰演的警察霍子豪一手拿手枪一手持盾牌,主观视角拍摄,很有电子游戏CS的冲击感;之后霍子豪和前同事警察在巷子里被毒贩围堵,两人左突右杀,十分带感;包括在停车场,霍子豪多次从暗杀者的车辆撞击下解救老伯,闪转腾挪追踪对方;在夜店里,霍子豪以一抵百,赤手空拳对战源源不断的黑衣人;还有最后在地铁车厢带着证人一路突围的重头戏,打的更是拳拳到肉、凶残血腥,这几场动作武打戏放在任何一部动作片中都是可圈可点,值得称道。
但问题是这其实是一部讲法律、讲司法公正、讲检察官办案的电影啊。
电影的名字叫《误判》,电影的主角是律政司的检察官,电影的主题也是如何公平公正客观的帮助法庭找出事实真相,怎么最后都变成武力决定一切了呢?
所以这部电影挺别扭的。
当年警察霍子豪之所以离开警队,就是因为在一次出任务的过程中,他因为抓获一帮穷凶极恶的犯罪团伙而受伤,但最终在法庭审判时,这个团伙的头目却能全身而退、无罪释放,所以他认为光去抓罪犯还不够,必须要守住“法治的最后一道门”,所以才去律政司当了检察官。
咱们且不论,电影中的这个观点“检察官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门”是不是正确,我们就看这部电影本身都很难自圆其说。
作为检察官,霍子豪第一次开庭就没能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被告人受律师蛊惑签了认罪协议,作为检控方他们也只能同意;第二次开庭,被告人翻供,霍子豪居然站在被告人的角度替他说话,还质疑被告人的律师不专业,质疑法官不客观公正,虽然自己聊爽了,但正义一点没得到伸张,被告人还是被判了27年;之后作为检察官,霍子豪居然劝被告人的家人上诉,并想尽一切办法替被告人寻找证据,可是即便如此折腾,上诉人(被告人爷爷)还是被捅得血肉模糊、关键证人(毒贩小弟)还是尸沉大海,最后他是靠着自己“战神附体“才把第二被告人带到法庭,为第一被告人开罪。
所以,请问在这一系列的办案过程中,霍子豪,他这个检察官的身份起到了特别至关重要的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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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一点没有,但真正起作用的可能还是他的战斗力吧!如果不是他以一敌百保护关键证据,如果不是他拼死抵抗把第二被告人带到法庭,所有的一切都是徒劳;这其中还有他的前警察同事在他苍白的说教之下,坚守初心、绝不放弃,帮了很多忙。
所以,霍子豪,作为检察官这个身份,他存在的价值是什么呢?
就是在法庭上质疑律师、贬损法官?就是连夜加班看看卷宗?就是最后被打的鼻青脸肿在法庭上说了几句总结陈词?
而且全片除了他那个警察朋友李景威,几乎看不到其他警察,很多关键时刻警察不是迟迟不到,就是严重缺席,比如夜店那场戏,霍子豪直到被打晕,警察才来;护送第二被告人到法庭,居然就只有一个警察和一个检察官霍子豪,这么关键的证人,为啥就不能多派点警察保护?
就是给人一种感觉:为了凸显甄子丹的武打功夫,导演完全不顾现实逻辑,把电影拍的本末倒置。
甄子丹演的霍子豪是检察官,但他根本就不像个检察官,还是像警察甚至是保镖。
那他当初何必离开警察局呢?好好的当警察匡扶正义不就完了?!
男主当初离开警局、选择成为检察官就是希望用法律来寻求正义,但到了最后还是要用武力!讽刺不?
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香港的检察官还是内地的检察官,办案出庭,靠的都不应该是武力,而是智慧、脑力、对法律的熟识、对证据的把握。
所以这部电影的重点应该放在“文戏“的部分,比如找证据、法庭辩论,而不是武打戏。
当电影结束,字幕出现本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可真是给我吓一大跳!
现实中,真的不太可能有这样的检察官,办个案子,能以一敌百,能跟黑社会武力对抗,好离谱啊!
作者:蓝雨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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