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等四部门:对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主体,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为其业务系统开发提供技术支持

银保监会等四部门:对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主体,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为其业务系统开发提供技术支持
2022年12月02日 17:00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12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发现违法使用“银行”字样情况的,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对于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主体,各银行保险机构不得为其业务系统开发提供技术支持,不得与其开展营销推广方面的业务合作;在提供授信、承保等金融服务时,应当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必要审查。

《通知》明确,违法违规使用“总行”“分行”“支行”“农商行”“城商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储蓄所”“资金互助社”等字样,仿冒银行机构营业场所装潢、网站外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外观和标志等情形,欺骗或者可能误导金融消费者的,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整改;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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