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9月19日,深圳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发现深圳前海力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力泽基金”)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刘泽军负责前海力泽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
相关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力泽基金、刘泽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