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1月15日晚间,长春高新(000661)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告显示,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含)、不超过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60元/股。
长春高新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取得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提供专项贷款项目提供金额3.5亿元、业务期限1年的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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