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及相关责任人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中科云网及相关责任人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年12月12日 18:36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记者 冉黎黎)12月12日晚间,中科云网(002306)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继、吴爱清采取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中科云网存在四项问题,一是未将已安装完成的光伏生产线及配套项目暂估计入在建工程,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二是光伏项目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但未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条的规定。三是未将预付的审计费、法律服务费及其他中介费用计入对应期间管理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四是2023年年报中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额的披露不准确。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科云网、公司董事长、总裁陈继、时任财务总监吴爱清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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