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12月30日,据人民银行更新的行政处罚信息,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72734万元,罚款1103万元。
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姜某对“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50万元;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姜某平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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