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广东海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90万元

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广东海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90万元
2026年08月25日 15:15 和讯网

2026年08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广东海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被监管部门做出“对海丰农商银行罚款90万元。对戴波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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