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8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维明大街支行因"贷前调查不到位,违规受理并发放贷款",被监管部门做出"对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维明大街支行罚款35万元。对吴志超、杨贝给予禁止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对温宁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时任该支行相关责任人吴志超、杨贝因相同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做出上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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