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4日,东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因“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被监管部门做出“对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罚款110万元;对责任人刘剑烽、彭健新、庞小梅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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