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号文下央企资产证券化之路的探究

75号文下央企资产证券化之路的探究
2023年12月08日 20:11 贸易金融

作者:杨子涵

来源:贸易金融

通常情况,央企在进行融资时会通过集团或关联方提供各类增信措施,以降低融资成本。而75号文出台后,明确将对有实质担保效力或承担债务连带责任、补充清偿责任的差额补足承诺、安慰承诺等支持性函件的隐形担保纳入管控范围,这就意味着央企及所属各级子公司为发行金融资管产品所提供的增信措施都将占用集团担保额度。因此,为了贯彻落实国资委75号文的要求,也为了完成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一利五率”的经营指标考核,中央企业持续探索无增信或弱增信,依托基础资产质量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新途径。

目前市场上以发行的无增信及弱增信ABS产品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通过公开数据查询到的无增信或弱增信ABS产品有上述13例。从表格信息可以看出,由于75号文的主要适用主体为中央企业集团本部及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目前市场上的相关ABS产品的发行主体全部为央企,而上述产品的增信模式主要分为3种:

一、完全无增信

表格中只有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科创票据)及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定向资产支持票据(科创票据)实现了真正意义的无增信。据了解,上述产品首次将金融机构对于工程应收款无追保理的风险审核技术应用于资产支持票据的底层资产审核,以底层优质债务人的工程付款作为现金流偿付来源,通过提高资产质量、分散度、增厚次级安全垫等交易架构设计,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工程应收款脱离发行人主体信用的资产出表。但鉴于市面上3A地铁、轨道交通这类极优质资产的稀缺性,完全依托于底层资产质量的无增信产品,推广复制难度较大,短期内无法大范围普及。

二、结构化设计

目前市场上大部分无增信产品都是通过结构化分层,优先A级依托于优质底层资产及优先B级与次级的信用支持,从而实现无增信达到AAA评级,但仍要对优先B级及以下优先级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虽然结构化设计并不是全额无增信,但这种模式可以降低担保规模,在满足发行人融资规模要求的基础上实现融资成本最优化,解决央企盘活优质存量资产的诉求。

三、项目公司或外部担保

除了上述两种增信设计外,部分产品选用了项目公司或外部担保机构来为ABS产品的优先级进行增信。例如上船公司1-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股东方并未对产品优先级提供任何形式的增信,而是直接由三家项目公司为全部优先级证券提供偿付支持;同时,项目引入了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优先B级证券进行外部担保,通过结构化+外部担保的方式,以少量担保额度撬动了更大的市场资源,使优先级证券达到AAA评级,实现融资成本最优化。

虽然目前全额无增信产品在市场上还未普及。但在75号文的约束下,脱离发行人主体信用,引导市场投资人聚焦底层资产本身,弱化传统增信模式,注定是央企ABS的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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