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小知识 | 玺、印、章的演化与区别

印信小知识 | 玺、印、章的演化与区别
2022年09月13日 14:52 齐鲁晚报

印信小知识(2)

玺、印、章的演化与区别

    秦以前,无论官私印都称“玺”,写法或为鉨。《后汉书·祭祀志》:“尝闻儒言,三皇无文,结绳以治,自五帝始有书契。至于三王,俗化雕文,诈伪渐兴,始有印玺以检奸萌。”三王指夏、商、周。而《国语·鲁语下》直接说:“玺书,印封书也。” 殷商时期的古玺印已经相当成熟,印章体征——印文、印钮都很完整,使用功能和现在也没有太大区别。

    秦代官印制度主要通过印章的名称、规格、材质和印绶等来反映使用者地位之尊卑、官职之高低。皇帝玺制的确立也是秦代玺印制度中的重要内容,皇帝御玺、传国玺不仅是皇权所系,而且是祚(帝位)的象征,因此,历代王朝将秦代始创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传国玺奉为至高无上的神物,将玺印与国运联系起来。立国的新主,常常将制作天子玉玺视为第一要务。《说文解字》:“玺,王者之印也。”秦始皇还另琢了六方玉玺,史称“乘舆六玺”,即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分别用于处理杂凡之事、赐诸侯书、发兵、征大臣、应对外事和祀鬼神等不同日常政务,是实用印。秦代开始,规定只有皇帝才可以用玉制的“玺”,臣下用印只能称为“印”。卫宏《汉旧仪》卷上:“秦以前,民皆以金、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自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这不但开后世的监印官制度,同时“玺”与“印”更被当权者作为象征地位与权益的法物。传世的“皇帝信玺”封泥,就是皇帝行使权力非常重要的凭信。

    汉武帝时,典章制度更为完备,在官印方面也订立了一套新制度,不仅有等级之分,在质地、钮制、绶色等都有明确的区分。汉官印名称,分玺、印章、章等几种。在名称上,汉较秦放宽了一些,诸侯王、太后、皇后印也称玺,如《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述:“诸侯王金玺。”如分封的侯王“淮阳王玺”。丞相以下官吏皆称印,如“部曲将印”“军司马印”“阳曲令印”“朔方长印”等。一般将军,称章。《汉旧仪》所载:丞相、大将军、御史大夫、匈奴单于、御史、二千石,其印为章。传世封泥中如“丞相之印章”“广将军章”“御史大夫章”等。也有“印章”两字连称的,传世的如“牙门将印章”“校尉之印章”“丞相之印章”等。(编辑/李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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