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航天动力(600343)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在说明会上透露,将加快氢能装备布局,在高端制造能力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形成高端装备零部件承揽加工能力。
不过,在优化产业结构,寻求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时,航天动力目前还面临因虚假陈述受罚带来的投资者诉讼索赔风险。
此前,在业绩下滑的背景下,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达到股东考核要求,航天动力经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于2016年以贸易方式参与隋田力专网通讯业务。2016年至2020年,航天动力及其子公司航天节能开展的智能数据模块业务属于专网通信贸易业务,但该项业务属于隋田力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的一个环节。
与隋田力合作期间,航天动力不参与产品加工、仓储及运输环节,不具有交易标的的控制权,不承担交易的售后责任,交易标的从供应商直接运输至客户,交易标的实质是没有实际的第三方市场或使用价值的通讯设备,除融资性贸易外,航天动力实际为交易的资金通道方。航天动力开展的专网通信贸易业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不具有业务实质,虚增收入、利润,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6月,航天动力及相关责任人被行政处罚,证监会责令航天动力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0万元;对相关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200万元不等的罚款,合计580万元。与此同时,时任航天动力董事、总经理郭新峰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2016年至2020年,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4.35亿元、8.54亿元、7.72亿元、16.60亿元和8217.08万元,该项业务当期利润分别为788.03万元、1977.61万元、1871.30万元、1353.23万元和1223.17万元,导致其披露的2016年至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相关规定,航天动力上述受罚后,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诉讼索赔。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凡在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8月11日期间买入航天动力股票,且在2022年8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适格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另外,航天动力11月21日公告称,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已通过相关议案,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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