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山东多地发布烟花爆竹燃放相关倡议一起来看看↓↓↓德 州平原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临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淄 博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青 岛莱西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有关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泰 安
烟 台蓬莱区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蓬莱区全域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发区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烟台开发区全域为禁止燃放区,在禁止燃放区内,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芝罘区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芝罘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区,请广大市民主动遵守《条例》,做到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气球、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高新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五百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东营网、有关各地人民政府官网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