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 保单受益人很重要,不是想写谁就写谁

保险 | 保单受益人很重要,不是想写谁就写谁
2019年07月16日 16:31 桑尼先生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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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投保的时候,并不重视受益人内容的填写,要么不指定受益人,要么在受益人项中填“法定”,殊不知这样可能会为后续的理赔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理赔效率变低,纠纷增多。

今天我们来看看,保险受益人是指什么,它为什么会影响后续理赔?

一、 受益人是什么?

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分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两种。

重疾、轻症的理赔金,住院医疗中的医疗费用、津贴,意外险中的意外医疗费用、津贴,部分寿险和意外险中的全残保障金,以及年金险中的年金领取,其给予对象都是生存受益人。生存受益人不能指定,一般都是被保人(当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时,可以指定为其父母)。

重疾险中的身故保障金、寿险中的身故保障金、意外险中的身故保障金,给予对象是身故受益人。身故受益人是可以指定的,如果不指定的话就是法定受益人,即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

什么是指定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是被投保人指定有权获得理赔金的人。指定受益人并无人数的限制,投保人可不指定或同时指定数人为受益人,也不限于自然人,法人亦可被指定为受益人。

什么是法定受益人?

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则保险金只能按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是否有必要指定受益人?

既然不指定受益人,后续理赔时也会有被保人的法定继承人获得理赔,那是否有必要特意指定受益人呢?其实这是十分有必要的,指定受益人可以对后续理赔是具有很多积极效果的。

1、提高理赔效率

如果已经指定受益人,则理赔时指定受益人出具自己的身份材料即可。

如果是法定受益人,被保人身故后保险金就会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来继承,此时继承手续、遗产税都会是问题。此时理赔时牵涉的法定受益人的可能会比较多,而且此时每个人都必须要出具材料证明自己与被保险人之间的身份关系。

如果给付额是在5万元以上的,还需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由公证处确认有权参与继承的人员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权公证书,这其中就会产生额外的公证费用等,最终获赔的金额就会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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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尼先生

CFP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持证人,拥有基金、证券、保险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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