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厂房发生火灾,涉事男子被拘留10天

柳州一厂房发生火灾,涉事男子被拘留10天
2026年01月04日 11:08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厂房着火,竟是违规动火作业引发,近日,涉事男子黄某,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火灾现场

2025年11月30日9时36分,柳州市路南区太阳村镇铜鼓岭柳州市维彩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火灾造成排烟系统设备、喷油生产线、机器人、产品等物品被烧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涉事人员。均为受访单位供图

经调查认定,火灾原因为作业人员黄某在未取得取得切割作业资质的情况下违规施工,在切割作业时产生的火花溅射入管道内部,引燃管道内可燃物,进而引发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近日,黄某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事后,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约谈了施工方的负责人,并责令其停工整改,要求强化员工的安全培训,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否则不能开工。

从事特种作业的相关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方可上岗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时要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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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通讯员梁思慧

综合广西应急管理、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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