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即将来临
许多刚拿到驾驶证的小伙伴们
都迫不及待地向蜀黍咨询
问
国庆假期出行,驾驶证实习期到底可不可以上高速?
答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为提高实习期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对驾驶证使用规定的了解
减少出行安全隐患
西安公安交警使用
智能外呼平台语音机器人
对处于实习期且有高速驾驶经历的驾驶员
进行电话安全提示
智能外呼平台语音机器人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加。为保障高速道路出行安全,西安公安交警利用相关数据,建立新手驾驶员筛选模型,输出13478名有高速驾驶经历的实习期驾驶员。从9月25日开始,12时—13时、18时—19时使用智能语音机器人对以上驾驶人拨打电话。
西安交警温馨提醒:您的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若上高速公路行驶,需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请您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祝您国庆出行愉快!
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
如果您在驾驶过程中
接到安全提示电话
记得先将车辆停放在
安全地点再接听哦~
最后
驾驶证实习期的小伙伴们
蜀黍给各位准备了上高速攻略
一起来看看吧
驾驶证实习期上高速必看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来源《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西安公安交警将继续开展科技创新
为广大市民提供
更高效、更便捷的交通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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