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官帮助申请司法救助 为未成年人点亮明灯
近日,被害人桃子(化名)的姨妈紧紧地握着孟连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手,热泪盈眶地说:“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侄女都不知如何才能走好未来的人生路。”
据了解,申请人桃子系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今年2月,被李某某实施性侵。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后,李某某被法院以奸淫幼女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罪犯虽然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却给桃子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且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孟连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该线索可能符合司法救助,遂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立即联系当地政府,开展入户调查。经调查核实,桃子的家庭条件十分艰苦。
孟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桃子属于最高检、全国妇联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经检察院领导审批,为桃子申请到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延伸检察服务,孟连县人民检察院与孟连县妇联、共青团、民政、关工委、卫健等部门召开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协商共同推进落实多元帮扶。
他们联合为桃子申请到近4000元的困难妇女儿童救助金;通过孟连县共青团、卫健等部门,为桃子申请了心理咨询师,长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走出心理阴影,健康成长;延伸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检察官走进桃子所在学校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近年来,孟连县人民检察院为及时帮助救助申请人纾难解困,为救助申请人申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救助申请人走出心理阴影,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3年来,共救助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22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近15万元,彰显检察温度,传递司法温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妇女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云南法制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