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兰街道每周每户1人2次外出采购!下城、萧山凭绿码正常出入!杭州调整管控十项措施!

丁兰街道每周每户1人2次外出采购!下城、萧山凭绿码正常出入!杭州调整管控十项措施!
2020年02月13日 11:07 乐活在杭州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状况,现就对我市原“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在杭州无固定居所、无明确工作的人员加强劝返、暂缓来杭。

二、2月12日24时前,杭州市除省际、市际公路卡口和极个别区域外,取消市域范围内城市道路和普通国省道、区县(市)际所有检查卡点。

三、全市实行“物流一证通”。统一全市货运车辆通行证件,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在市域范围内实行高速公路出口单向查验,在车上人员测温或验证杭州健康码后快速放行。对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全国统一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一并执行,同时免收通行费。

四、全市实行“人员一码通”。“杭州健康码”分绿黄红三色进行分类管理。绿码者在全市域内亮码通行;黄码者要进行7天以内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健康打卡不超过7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红码者要实施14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健康打卡14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各区县(市)不得以外地车牌、外地户籍为由一概拒绝人员、车辆入境。

五、社区、村庄、单位根据区县(市)风险评估等级实施分类管理。淳安可逐步恢复常态、本县常住人员可自由出入;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富阳、临安、建德继续保留封闭式管理、卡口单向测温,着重加强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管理,本社区、村庄、单位人员凭绿码和有效证件正常出入;江干、余杭、桐庐继续保留封闭式从严管理,除进行常规测温外,确定重点区域实行每户家庭每天由一名家庭成员外出办事。实行封闭管理的社区、村庄,对非本社区、村庄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不得随意阻拦在杭州购房、租房的新杭州人凭绿码和有效证件出入所在的社区、村庄、单位。

六、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除经核实已解除隔离观察的人员外,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工复岗的原租客,未返杭的一律通知其延迟返杭;已返杭的绿码者不受限制,黄码和红码者分别实施7天、14天的居家隔离,由属地政府监管。

七、鼓励空气流通的沿街商铺、便民摊点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方便居民生活。

其他未及事项仍执行杭州市防控疫情工作相关指令、杭州市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的公告、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等有关规定。全市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城市运转工作,实现疫情防控总体战和阻击战“两战全胜”。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2日

关注!

关于在丁兰街道继续实行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最新通报,江干区属于较高风险的县(市、区)。1月22日至2月12日,丁兰街道范围内已报告发生10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阻止疫情扩散蔓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的规定,结合省市区疾控专家专题风险评估建议,并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经研究决定在丁兰街道继续实施严格的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1.道口管控

封闭主干道出入丁兰街道部分路口,禁止一切车辆、人员通行,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不得进入管控范围;在所有允许出入口设置24小时检查站,对出入人员实施测体温和症状监测,登记人员和车辆信息,劝返无固定住所的人员,体温异常者送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2.场所管控

 全域内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有限开放,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测体温、顾客戴口罩、现场给予手消液消毒和做好场所通风、尽量避免人群集聚、收银处对购物篮实时消毒等措施,其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加强巡查确保落实到位。

3.小区管控

 所有住宅小区继续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设置24小时检查岗,对非本社区(村)的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测体温。小区严控人员进出,允许每周每户1人2次外出采购。继续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对象的管控。

4.单位管控

对有病例发生的单位(场所)实行封闭式管控和严格消毒,暂禁止人员进出。

5.病例搜索

 对街道所有住宅小区居民和单位人员进行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监测,每日掌握居民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及时报告管控人员,通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继续严格摸排重点地区人员和流动人员(出租车司机、快递小哥等),掌握来杭时间、隔离医学观察情况和健康状况,近14天内活动史,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发现发热和呼吸道症状者一律送医院就诊,并对居所(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6.出租房管控

 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除经核实已解除隔离观察的人员外,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外来人员;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工复岗的原租客,未返杭的一律通知其延迟返杭;已返杭的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14天,由社区落实管控,不配合的一律送集中隔离点。

7.公众宣传

继续倡导居民减少外出,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做好开窗通风,加强公共用品(部位)消毒,外出必须佩戴口罩,不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8.法律责任

所有小区居民和单位职工必须服从疫情防控需要,配合检查询问,如实提供信息,对妨碍公务不听劝阻的,一律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知从发布之时起执行,由丁兰街道负责解释。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区防控领导小组另行下达。

江干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

杭州新增3例,又1例来自丁兰街道!

2020年2月12日0-24时,全市新增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其中:江干区、滨江区、桐庐县各1例 。无新增重症病例,治愈出院12例。

截至2月12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62例。其中:余杭区37例,桐庐县21例,萧山区18例(其中机场检疫1例),江干区17例,西湖区14例,拱墅区12例,上城区10例,钱塘新区8例,下城区7例,滨江区、富阳区、临安区各5例,建德市3例。累计出院63例(含核减2例)。

所有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除现有的15例重症病例(其中危重6例)外,其余病例病情均稳定。 

全市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675人,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4086人,尚有1589人在隔离医学观察期内。

当前正值企业员工返岗返工时期,专家提醒,返程途中要注意:

1.出行前,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应暂缓返程,并及时就医。

2.随身携带口罩、纸巾及一次性消毒湿巾或手消毒液、矿泉水或带盖的水杯等。

3.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口鼻眼。

4.主动配合体温测量,排队过安检和等候时,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交谈和接触,尽量减少在车站停留时间。

5.发现可疑症状人员要远离并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妥善保留旅行票据信息,以备查询。

3例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病例一,女,40岁,现住滨江区浦沿街道通策广场,外地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中。1月27日出现不适,有咳嗽等症状,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二,男,64岁,现住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村,管控区域人员。2月10日出现不适,体温38℃,有腹泻等症状,右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病例三,男,63岁,现住江干区丁兰街道北城枫景苑,1月29日出现不适,体温37.9℃,有乏力、咳嗽等症状,两肺出现影像学改变,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感染来源调查中。

下城、萧山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凭绿码和有效证件正常出入

【下城区】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坚,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状况,现就对我区原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严控”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1、小区出入

我区小区(含酒店式公寓、楼宇、园区、工地)继续施行封闭式管理,卡口单向测温,本社区、单位人员凭绿码和有效证件正常出入,加强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管理,对非本卡口范围(社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不得随意阻拦在杭州购房、租房的新杭州人凭绿码和有效证件出入所在的社区、单位。

2、人员管理

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在杭州无固定居所、无明确工作的人员加强劝返、暂缓来杭。杭州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在到达居住地(目的地)后1小时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3、车辆通行

实行全市“物流一证通”。由市统一货运车辆通行证件,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在车上人员测温或验证杭州健康码(有效证件)后快速放行。对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全国统一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一并执行。

4、出行管控

实行全市“人员一码通”。“杭州健康码”分绿黄红三色进行分类管理,申报者填报信息须真实可信。绿码者在全区域内亮码通行;黄码者要进行7天以内的集中(企业留观点)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健康打卡不超过7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红码者要实施14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健康打卡14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各街道(卡口)不得以外地车牌、外地户籍为由一概拒绝人员、车辆入内。

5、隔离监测

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实行重点管理,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严禁外出,防止交叉感染,社区做好相关服务和监督,其他地区来杭人员按照杭州“一码通”管理办法执行。现已对来自台州黄岩、温岭及温州的人员实行隔离的,继续隔离,到期后解除。

6、出租主体责任(含酒店)

加强出租房及酒店式公寓管理,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严控出租业务,对因管理不善发生疫情,依法追究主体责任。除经核实已解除隔离观察的人员外,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工复岗的原租客,未返杭的一律通知其延迟返杭。

7、责任落实

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采取强制措施,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对申报杭州健康码弄虚作假的,视情节和后果纳入个人诚信管理系统。

8、方便民生

稳妥推进空气流通的沿街商铺、便民摊点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其他未及事项仍执行市区防控疫情工作相关指令和杭州市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的公告、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等有关规定。全区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城市运转工作,实现疫情防控总体战和阻击战“两战全胜”。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2日24时起施行。

杭州市下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萧山区】

杭州市萧山区

“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十个一律”措施的通告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最新疫情发展状况,对我区原“十个一律”作相应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在萧山无固定居所、无明确工作单位的人员加强劝返、暂缓来萧。

二、2月12日24时前,除省际、市际公路卡口外,取消萧山范围内城市道路和普通国省道、区际所有检查卡点。

三、全区实行“人员一码通”。“杭州健康码”分绿黄红三色进行分类管理。绿码者在全区域内亮码通行;黄码者要进行7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健康打卡7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红码者要实施14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健康打卡14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不得以外地车牌、外地户籍为由一概拒绝人员、车辆入境;不得随意阻拦在萧山购房、租房者凭绿码和有效证件出入所在的社区、村庄、单位。

四、全区实行货车凭证通行。统一全区货运车辆通行证件,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在萧山区范围内实行高速公路出口单向查验,在车上人员测温或验证杭州健康码后快速放行。对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全国统一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一并执行,同时免收通行费。

五、继续实施村(社区)及单位封闭式管理。卡口实施单向测温。着重加强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管理,本社区、村庄、单位人员凭绿码和有效证件正常出入,对非本社区、村庄、单位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居家医学观察对象未经审批严禁外出,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强化房屋出租者管理主体责任。除经核实已解除隔离观察的人员外,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工复岗的原租客,未返萧的一律通知其延迟返萧;已返萧的绿码者不受限制,黄码和红码者分别实施7天、14天的居家隔离,由属地镇街、村社监管。

七、继续实行主动报告制度。凡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本人须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所有市外返萧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严格按照“杭州健康码”分类管理。

八、继续禁止集聚性活动。倡导“全民少出门”“不串门”。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九、鼓励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便利店、便民店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方便居民生活。

其他未及事项仍执行萧山区防控疫情工作相关指令。全区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城市运转工作,实现疫情防控总体战和阻击战“两战全胜”。

下城发布、萧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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