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8日)上午,从黄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黄山市财政局聚焦健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的救助格局,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增进基本民生福祉。
01
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动态管理筑牢保障底线
一、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1-10月全市累计支出救助资金2.36亿元,惠及4.02万人,其中:低保对象人均补差水平城乡分别达到581.16元和458.16元,较去年同期上升3.45%和0.81%,对保障覆盖范围人员,做到应保尽保。
二、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实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1-10月全市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00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452.82万元。
三、将经济困难的老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10月全市累计为9920名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70.5万元,为5.36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782.78万元,为4279名低收入老年人中的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贴348.08万元,切实为老年人生活提供资金保障。
02
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分类管理促进精细帮扶
一、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截止10月底全市开发公益性岗位1360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18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023.36万元;市本级拨付914人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 贴222.955万元,减轻其生活负担。
二、充分保障残疾人福利,健全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标准由80元/月提高至86元/月。截至10月,全市累计发放两残补贴3610.81万元,实际救助助残疾群众4.2万人,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
三、严格落实对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分类资助政策,截至3季度全市资助参保41527人,投入补助资金1384.53万元,确保救助对象更精准、救助制度更完善、救助水平更亲民。
03
完善急难社会救助,灵活管理实现应救尽救
一、积极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补充性、过渡性作用,在“6.20”汛情灾害中,落实“先行救助”、“现金+物资救助”等政策,迅速摸清受灾群众底数,建立工作台账,逐户落实救助措施,截至目前累计争取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资金2.16亿元,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5000余万元,救助20余万人,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建立健全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1-10月全市共成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753家,覆盖率为100%,其中已开展急难救助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94家,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为低保等政府救助的有益补充。
市财政局副局长 鲍英奎:“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财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做好资金筹措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推动全市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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