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湧:发展数字贸易与培育新质生产力——以杭州滨江为例 | 洞见

张湧:发展数字贸易与培育新质生产力——以杭州滨江为例 | 洞见
2024年04月07日 17:45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SAIF

3月9日,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浙江校友会在滨江区举办了年度金融论坛。滨江区委常委、副区长高翀在代表东道主致辞中提到,滨江区数字经济综合评价居浙江90个县(市、区)首位。滨江产业聚焦在智能物联、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数字内容、数字支付等领域,代表性企业包括海康威视、大华股份、新华三、宇视科技、士兰微、网易游戏、连连支付、乒乓智能等。这些以科技创新驱动的优秀企业代表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张湧以杭州滨江为例,撰文梳理了对数字贸易发展的感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作出重要部署,一是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二是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三是发展数字贸易。作出这样的部署,是有深刻原因的。我国货物贸易的体量已经很大了,2023年进出口总值41.76万亿元人民币,货物贸易顺差5.78万亿。中央在上海设立全球首个以进口为主题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有助于扩大进口我国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所需要的高端装备、重要中间品、优质消费品,也让全球分享中国改革发展的红利。

货物贸易的发展方向是优化、是升级,不是单纯地追求规模和顺差。相比之下,我们的服务贸易就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这几年服务贸易也显示了比货物贸易更强的增长势头。2023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6.58万亿人民币,增速高于货物贸易约10个百分点,服务贸易逆差1.2万亿元。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22年全球货物贸易总额、服务贸易总额分别为25万亿美元、7万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和15%。从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之比看,全球是3.57:1,我国是6.35:1。

中央提出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传递的信号非常清晰,服务贸易是我国建设贸易强国的一个短板,需要突破体制机制上的瓶颈障碍,逐步改变货物贸易强、服务贸易弱的局面。

有些读者对什么是服务贸易没有特别强的概念,这很正常。前几天,我在海口经济学院为非贸易类的本科生开讲座时,对如何界定服务贸易说了几个关键词:一是交易的对象是服务而不是货物。二是交易必须是跨境的,我们这里讲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都是跨境概念,国内贸易不在贸易强国建设的范畴。三是服务交付的方式分两种:一种是通过数字化方式进行远程交付,比如国际呼叫中心、云计算服务、远程医疗会诊等。另一种是通过自然人移动进行面对面交付,比如我们跑到海外消费、留学,本质上是购买海外的旅游服务、教育服务,对中国来说是服务进口;比如Taylor Swift(霉霉)从美国到新加坡开演唱会,对美国来说,是其公民移动到新加坡提供娱乐服务,是一种服务出口,对新加坡来说则是一种娱乐服务的进口。

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上对服务贸易的严格分类通常包括跨境消费、自然人移动、跨境交付、商业存在等四类,国际客货运属于典型的跨境交付,在华外资企业提供的服务如外资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属于商业存在的范畴,但我们通常研究的服务贸易不包括商业存在这个模式。

我们看到一些文章和报告提到建设贸易强国时,将数字贸易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提为三支柱。我个人的看法有些不一样,从贸易对象分为货物和服务看,贸易只有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种;从数字化对贸易的赋能看,贸易将分为数字贸易和非数字贸易两种。

离岸贸易的情况比较特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离岸贸易的典型方式之一——“离岸转手买卖的定义,这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从这个定义看,离岸贸易设计的货物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不在我国货物贸易的统计范围,企业开展离岸贸易所获得的服务性收入应纳入服务贸易范畴,但从全球范围看,离岸贸易所涉及到的货物贸易又的确在我国关境外的区域客观存在,又会被纳入货物贸易范畴。

2023年4月15日,我有幸在“杭州论坛”首场报告会汇报了“数字自由贸易发展趋势”有关情况,首次提出个人对数字贸易的分类理解:数字化贸易和贸易数字化。数字化贸易包括四类,以游戏、音视频、影视、文学等为代表的数字产品或数字内容,以AI、软件、卫星导航、卫星互联网、云服务、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以广告营销、教育培训、金融保险等为代表的数字服务,以及可以进行跨境交易的数据资产,其本质属于服务贸易。贸易数字化也包括四类,最重要最典型的是跨境电商,其他还可以包括数字化平台赋能的市场采购、易货贸易、离岸贸易等,其本质属于货物贸易。

发展新质生产力,其核心要义是在传统的生产函数中加入数据等新的生产要素,让数据要素与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产生化学反应,进而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生产函数的撬动作用,最终实现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重要目标。发展数字贸易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对标DEPA等数字领域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构建有利于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制度环境,实质上也是为了构造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杭州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2015年3月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内首个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目前获批的跨境电商综试区已经达到165个。杭州在国内最早开展了跨境电商“小包出口”“直邮进口”“网购保税进口”、跨境B2B出口、跨境B2海外仓出口、跨境电商退换货中心、“全球中心仓”、“保税进口+零售加工”等试点,许多经验被复制推广到全国。

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2.38万亿元、增长15.6%,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逐步提升。其中,出口1.83万亿元、增长19.6%,进口5483亿元、增长3.9%。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模式中,企业对企业(B2B)交易占比为75.6%,企业对消费者(B2C)交易占比为24.4%。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主体超10万家,建设独立站超20万个。

这次论坛后不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赵晋平老师在海口对我说,我的上述分类有些新意,但套用了“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的说法,如果可以更精确一些,应该是“数字化的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数字化”。根据赵老师的建议,我在之后的研究中将数字贸易进一步明确为“数字化的服务贸易”和“数字化的货物贸易”。根据这一分类,数字贸易并没有什么神秘之处,其背后仍然是传统分类法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只是因为有了数字化的赋能,贸易对象无论是服务还是货物,在交付方式上发生了根本性、革命性的变化。

大家可能会有一个疑问,似乎万物都可数字化,那么未来是否就不存在非数字化的贸易形态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国际航空、国际航运、国际陆运(如中欧班列)、国际快递、国际邮政以及出境消费、旅游、留学、医疗等,这些典型的服务贸易,可以用数字化管理订单,但无法实现数字化交付,仍然必须采用物理形态的交付方式。因此,未来的贸易形态确实将变成数字贸易和非数字贸易两大类,当然前者的比重会越来越高,原因是数字化服务贸易的增速远高于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速。2012-2022年,全球可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年均增长6.1%,高出同期全球服务出口年均增速1.6个百分点。

作为数字经济大国,除跨境电商外,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并非数字贸易大国。2023年1-9月,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约2万亿人民币,占服务贸易总额的42%。服务出口更多体现了一个国家服务业的竞争力。2022年,全球可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4.1万亿美元,占全球服务出口的57.1%,我国的这一比重为49.6%,既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更大幅低于英美发达国家水平,英国、美国2020年的该比重分别达到了84%、76%。

2022年,发达经济体数字服务出口3.14万亿美元,占全球市场77.2%。美国、英国、爱尔兰、德国、印度的数字服务出口在全球的占比分别为16.1%、9.3%、7.9%、5.8%和5.8%,中国的占比是5.2%。引人注目的是,爱尔兰和印度已经成为数字服务出口大国。

2022年,印度软件出口达到1940亿美元。全球前十大软件外包商中,印度占4家,塔塔、Infosys、Wipro、HCL分列全球第二、第三、第七、第八位。印度在全球软件外包中占比超过50%,是全球最大的接包国,他们还会将承接的订单分包给其他国家。预计到今年底,印度软件工程师将达到520万人,远远超过美国400万的规模。相比之下,2023年我国软件业务出口514亿美元,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看到了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差距,我们也就能够更好地理解党的二十大强调“发展数字贸易”的重大意义。

2023年8月21日,商务部服贸司司长王东堂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上就服务贸易数字化问题谈了四条意见: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出台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加强促进政策和监管政策协调,营造良好的数字营商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服务外包数字化高端化,积极发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租赁等生产性服务外包,大力扶持众包众创、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服务外包新模式加快发展;三是高标准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进一步落实支持基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扩大可数字化的服务出口;四是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支持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数字化改造,同时大力推动智慧物流、远程医疗、线上办展等新兴领域的发展,不断提高服务的可贸易性。

3月29日,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数字贸易领域地方性法规。《条例》提出,政府要推动制定和实施数据跨境流动及存储等方面的规则,依法探索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中亚等地区的离岸数据中心和离岸数据服务外包试验区。这一点,我在去年4月的“杭州论坛”报告会上予以了特别强调。

巧的是,就在3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公布了《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其第四条明确规定,数据处理者在境外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传输至境内处理后向境外提供,处理过程中没有引入境内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可以说,杭州在“两头在外”“来数加工”领域取得了先机。

注册与杭州临安的地卫二空间技术(杭州)有限公司创始人温卓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公司已开拓全球40余个国家的市场,实现计算卫星的商业化,“《条例》相当于开辟了一个新通道,我们在杭州就可‘来数加工’,承接更多国际数据业务,既拓展了市场,又降低了用电和人工成本。”位于滨江的浙江中南卡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沈玉良对《条例》作了如下评论,“我们做影视、动漫等文化产品出口,相当于有了‘身份证’。过去,公司生产的文化产品出海,每次涉及到数据的时候,就感觉在‘蹚水’一个‘灰色地带’,立法让我们吃下‘定心丸’。”

2023年12月,商务部首次发布了《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这份由商务部服贸司委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编制的年度报告,多达14次提到杭州市滨江区。该区已经获批数字服务、数字文化、知识产权、中医药等4个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总量占浙江省一半。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杭州高新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在考核中综合得分名列全国第一,在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上位列全国第一,2022年达到54亿美元,其中出口25亿美元。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获批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也是浙江唯一获批的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的数字内容出口覆盖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建成11个海外服务站点。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推动组建“浙派中医”国际发展联盟,正在推进新西兰、白俄罗斯、南非等3个海外中医药中心建设。

商务部的《报告》单设专栏,介绍了杭州高新区(滨江)物联网产业园“围绕链主企业打造数字服务发展高地”的经验,指出:充分发挥浙江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叠加优势,围绕“数字+自贸”,聚焦数字创新、数字产业、数字贸易、数字金融等重点领域,以数字化改革、金融创新、跨境数据有序流动、探索国际化数字贸易生态体系等作为重点抓手,打造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滨江样板”。

一是聚链主增强数贸协同力,提升数字服务产业集聚。坚持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紧盯数字安防千亿级产业集群,支持链主企业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牵头组建“智慧安防产业链共同体”;鼓励领军企业整合、衍生、裂变发展,发挥更大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招引集聚上下游优质特色企业,完善数字贸易生态圈。

二是建平台提升数贸内生力,释放数字服务创新活力。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相互接续的物联网产业创新创业平台,布局市级以上众创空间6家、孵化器9家,不断培育新服务、新项目、新业态,提升数字服务竞争力。围绕数字服务技术创新,引进国家安防质检中心、5G创新联合实验室、5G创新中心、全省首家芯片全要素分析检测实验室等创新主体,推行数字创新“双驱动”模式,夯实数字服务底层基础,打造数字服务出口“中国品牌”。

三是建载体促进数贸凝聚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依托“协商驿站”“e谷早餐会”“董秘联谊会”“产业社区”等载体,促成 30余组数字服务企业开展上下游合作。连续三年组织参加北京服贸会、浙江服务贸易云展会(泰国专场),为企业搭建国际交流平台,通过线下产品展示、线上视频对接的形式助力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3月28日,笔者曾多次实地调研的滨江企业——连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这家企业成立于2009年,是我国率先在全球范围内为多个不同行业的全球贸易活动提供广泛支付解决方案的数字科技公司之一。公司CEO辛洁在上市仪式上提供的数据表明,截至2023年9月30日,连连数字建立了由64项支付牌照及相关资质组成的全球牌照布局,累计服务了约320万家来自电商、服务业及制造业等各行业的商户及企业,范围覆盖超过100个国家及地区并支持使用超过130种货币进行交易。2023年1-9月,数字支付服务总支付额1.31万亿元,同比增长45.5%。

2020年6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向位于滨江的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正式核发了继银联之后国内第二张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其中,连连数字持有45.2%的股份、美国运通持有54.8%的股份。这是我国境内第一家持牌的中外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是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外开放的标志性事件,充分体现了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决心。

数字贸易的“杭州经验”“滨江实践”,核心是科技创新引领,关键是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活力来自于制度型开放,是新质生产力的具体体现。2023年,滨江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1866亿元,同比增长7.3%,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75.6%。这一亮眼数据的背后,是五项科创指标的全省第一:全社会R&D经费投入相当于GDP比重保持10%左右,新增发明专利授权量7699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700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超390件,技术交易额450亿元左右。

在数字贸易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等引领下,2023年,杭州市滨江区GDP达到2468亿元,同比增长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亿元,同比增长12.8%;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集成电路、机器人三大产业集群规模均居全省第一;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数、数字经济综合评价均居全省第一;累计培育省公司72家,总量居全省第一;新增科技领军5家、科技“小巨人”13家,均居全省第一;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86.7%,居全省第二。

内容来源|上海证券报

图片来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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