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将有矛盾的同事撞成重伤,是不小心的交通肇事,还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在警方、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协同合作下,电子证据成为了侦办案件的突破口以及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
“普通”交通事故,心虚露出破绽
2022年6月,上虞一乡间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杨某驾驶的小轿车与同向而行的电瓶车相撞,造成电瓶车被撞下田埂损坏,车主何某重伤昏迷,后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杨某主动报案称自己在超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这本来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但杨某面对询问时支支吾吾的态度和飘忽不定的目光,引起了交警的怀疑,认为其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嫌疑。
因此,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办理。
侦查人员调查发现,二人其实是同事,平日里积怨已久,近期因工作产生过激烈的矛盾冲突。面对讯问,杨某承认因为何某在前方不让路,故意上前冲撞。
2022年7月,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院审查。
面对讯问,突然翻供
然而,面对讯问,杨某却翻供了,他坚称车祸事发偶然,事先并不知道电瓶车车主是何某。为了确定杨某是否故意制造车祸,其证词是否属实,检察院决定补充侦查。
杨某供述的一些关键细节证明其在事发前就已经认出了何某。比对书面和电子证据后,执法机关发现事故发生地点离何某家不足百米,认为杨某可能是下班后尾随而至,有提前计划的可能。
为进一步寻找案件突破口,还原事实真相,执法机关通过逐帧回看车祸现场监控视频、读取车辆“黑匣子”数据等,发现肇事车辆是在行驶过程中直接冲向何某的,车速高达80km/h,丝毫没有减速,且完全没有刹车痕迹,杨某的主观故意非常明显。
手机搜索记录,披露惊人真相
2022年9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杨某再次翻供,称并非故意撞人,与何某也并无积怨,驾车前往何某家只是为了讨论工作。
执法机关通过逐条翻查杨某手机电子数据信息,发现了关键性证据——手机浏览器的搜索记录。事发前一天,杨某曾在搜索引擎上有目的性地搜索了“开车撞死人会怎么样”等相关词条。
至此,所有证据都串联起来,共同指向杨某有想要杀害何某的主观故意。面对铁一般的证据,杨某再也无法狡辩,承认自己因与何某产生矛盾,冲动之下想要撞死何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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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改编自《检察日报》: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原作者:史隽,金晨,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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