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由现代信息技术衍生而来,因此其追诉与惩罚大多离不开以数字化形式存储的电子证据。然而,电子数据并非只是在新型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在一些传统案件中,它也可能肩负证明关键事实的重任。
意外摔倒还是被人推倒?
疑点重重,扑朔迷离
2021年10月的一天夜里,莒县某村村民李某与王强在王强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街坊邻居闻声赶来拉架。拉扯中,二人从王强家里“转战”到大街上,就在此时,李某突然仰面摔倒在地。
李某妻子坚称是王强将人推倒。王强当即否认:“他是自己摔倒的,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在场目击群众不少,但或许是因为不愿掺和邻里纠纷,怕招惹麻烦,大部分人都表示未注意到李某是如何倒地的。
2022年8月8日,莒县公安局以王强涉嫌故意伤害罪向莒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部分细节让办案检察官觉得有些蹊跷。
#疑点一:刘兵的证词
村民刘兵曾向侦查人员表示:“我看到李某摔倒在大街上时,王强还在自己家的胡同里。”言外之意,人并非王强推倒的。不过,刘兵只表述了一遍事件经过,就不愿再回忆现场情况了。
#疑点二:黑屏的监控视频
在后续调查中,侦查人员发现,大街上、王强家门口的多处监控视频全部黑屏,无法提取案发时的视频数据。对此,王强表示,监控年久失修,早就成了“唬人的摆设”。
技术手段“复活”关键证据
恢复数据,拨开迷雾
为了验证王强的话是否属实,进一步查找证据,2023年春节后,莒县检察院逐级委托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
最终,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认定送检的监控硬盘与监控录像机工作环境不兼容,推断原监控硬盘存在被王强更换后藏匿的可能。
这一发现,无疑为案件办理指明了方向。莒县检察院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传唤王强对其进行讯问并扣押其手机,同时到其家中依法搜查,发现了3块不同品牌型号的硬盘。随后该院将扣押的硬盘、手机逐级送至山东省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进行数据提取恢复和检验。
6月29日,山东省检察院技术部门恢复了手机云端通话录音与硬盘数据,并且对还原的视频进行了清晰化处理,解决了因摄像头较远、夜间光线不足造成的画质问题。监控视频显示,案发当晚,王强一把将李某推倒在地。
“我非得当着大家的面给他点厉害瞧瞧!公安要是问你,你就说没看见我推他……一定要删除通话记录……”王强和刘兵的通话录音也被恢复,进一步证实王强犯罪事实的同时,也验证了办案人员之前的猜测——刘兵是受王强唆使为其作伪证的。
案件真相大白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上下联动和技术加持下,这起故意伤人案终于水落石出。11月9日,王强因犯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31370.17元;刘兵因犯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ND
案例来源 |检察日报《让无声证据开口说话》
原作者 |郭树合 闫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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